*省建设厅党组鲁建党发〔2005〕4号文件,授予我院党委2004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授予耿伏龙、管晓、邵光平同志优秀共产党员。5号文件,授予我院2004年度文明单位。 2005年1月28日,省建设厅直属工会工委鲁建直工委发[2005]1号决定,授予我院工会“2004年度先进基层工会”;授予柴宝贵院长“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授予赵海永同志“优秀工会干部”;授予钱丽萍同志“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查看更多2004年1月,我院副总工程师蒋琛获全国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1月16日,省建设厅鲁建人字〔2004〕1号决定,授予我院2003年度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柴宝贵、耿伏龙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1月18日,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03年底通过认证。 2月16日,省建设厅党组鲁建党发〔2004〕4号决定,授予我院“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吕玉珠同志被评为“优秀保卫工作领导干部”;刁吉堂同志被评为“优秀保卫干部”。3月4日,召开女职工座谈会,柴宝贵院长向获建设部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蒋琛同志颁发了奖状和奖章。
查看更多*省建设厅鲁建人字〔2003〕2号,授予我院2002年度先进集体;授予柴宝贵院长、耿伏龙书记为先进工作者。*省建设厅党组鲁建党发〔2003〕2号,授予我院党委200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授予耿伏龙、王昶、隗华、杨德智同志200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1月21日,省建设厅直属工会工委鲁建直工委发[2003]1号决定,授予我院工会“2002年度先进基层工会”;授予柴宝贵院长“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授予孙书香同志“优秀工会工作者”;授予钱丽萍、赵海永同志“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查看更多2002年1月29日,我院鲁城规院发〔2002〕3号决定,授予规划六所、科研所、建筑三所、建筑二所、规划四所、规划五所2001年度生产目标奖;我院鲁城规院发〔2002〕4号决定,授予规划三所2001年度创收杯;我院鲁城规院发〔2002〕5号决定,授予张延杰、吕欣序、蒋琛、张学强、房艳、王剑锋、张磊同志2001年度突出贡献奖;我院鲁城规院发〔2002〕6号决定,对2001年度优秀规划设计的获奖项目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2月27日,省建设厅鲁建任〔2002〕1号通知,免去窦传太同志院调研员职务。
查看更多2001年1月14日,省建设厅党组鲁建党任〔2001〕1号通知,免去刘慎言同志院党委委员职务。2月1日,省建设厅鲁建人字〔2001〕2号通知,原院党委委员、调研员刘慎言同志退休。8月24日,省建设厅鲁建科教函〔2001〕42号,同意我院退出科研序列,不参加我省科研机构改制,参加厅属事业单位改革。
查看更多2000年12月17日,省建设厅鲁建发〔2000〕77号决定,授予柴宝贵院长“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师”称号。12月22日,省建设厅致函省科技厅,认为我院科研机构改革方向定位为事业单位(非营利性机构)。*在全省优秀工程设计评选、优秀村镇规划评选和优秀消防规划评选中,我院有7项工程分获一、二、三等奖。《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获建设部本年度优秀工程二等奖。
查看更多1999年5月13日,建设部建规〔1999〕130号通知,我院通过建设部甲级城市规划设计单位1998年度年检并登记核发证书。6月7日,柴宝贵院长被山东省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为工程技术系列研究员。12月20日,全院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生产指标,偿还内外债务和生产投资100多万元,走出了负债经营的低谷。
查看更多1998年8月7日,省建委党组鲁建党任〔1998〕10 号通知,任命:耿伏龙同志任院党委书记,柴宝贵同志任党委副书记。免去刘慎言的院党委书记职务(保留党委委员);免去窦传太同志的院党委委员职务。12月11日,省建委鲁建任〔1998〕20号通知,任命唐建平、王昶同志担任副院长。
查看更多1997年6月6日,省建委鲁建任〔1997〕12号通知,任命申作伟同志为院长;免去李军生同志院长职务(挂职期间原待遇不变)。 9月9日,经建设部批准,我院建筑设计资质由乙级升为甲级,成为全省唯一的具有规划甲级资质、建筑甲级资质的“双甲”设计院。
查看更多1996年1月,我院鲁城规人字(96)1号决定,聘任:王绍强同志为院技术顾问;李春元同志为省外工程部高级工程师;许玉成同志为工程监理部经理。 2月17日,省建委工会工委鲁建机工委发[1996]1号决定,授予我院工会“1995年度先进基层工会”;授予李军生院长“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授予赵海永同志“优秀工会工作者”;授予王胜永、朱方位、阎海舰、蒋琛、苏晶同志“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查看更多